樓宇內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 執法人員責令整改
近日,海淀區紫竹院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內華澳樓宇地下有人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十分危險。接到舉報后,執法隊會同海淀區人防、街道城管科、安辦等職能部門以及北洼路社區對華澳中心嘉慧苑開展安全檢查,要求其立即進行整改,將氣瓶搬至安全區域。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樓宇地下二層將一部分房間改造成廚房和餐廳,使用居民用液化石油氣氣瓶進行烹飪,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現場,執法人員告知相對人液化石油氣罐是不允許在地下空間使用的。該用戶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和《餐飲服務單位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條件》的有關規定,要求其立即進行整改,將氣瓶搬至安全區域,并開具了“談話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按時到執法隊接受教育和進一步處理。同時,執法人員將此情況向轄區內液化氣站通報,請其協助辦理退瓶、銷戶事宜。
次日,執法隊再次來到現場進行復查,相對人向執法人員展示了退瓶的現場照片和系統截圖。“燃氣安全無小事,近期各地燃氣使用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咱們一定要提高燃氣使用安全意識。不允許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一旦發生燃氣泄漏,后果將會很嚴重。”執法隊員向相對人再次提醒。同時,要求樓宇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日常巡視檢查制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社區及相關部門報告,從苗頭處掐滅安全風險。
由于本次問題發現及時,且相對人改正態度端正。紫竹院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對該公司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下一步,海淀區城管執法部門將繼續高標準高頻次開展安全生產相關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做到發現一處,整改一處,有效防范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斌
編輯/彭小菲
文章來源:青瞳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