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居民住宅樓“藏”了73個液化氣瓶?查!
據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通報,6月13日,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隊濱海新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區建設交通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博賀鎮政府與該市“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小組對博賀鎮一處非法液化石油氣儲存銷售點進行查處,現場發現非法液化石油氣鋼瓶73個。
到達現場后,執法人員發現居民住宅樓一樓存放著大量用于非法灌裝銷售的液化氣鋼瓶,還有導氣管、稱重器等倒灌、售賣設備,且經營者在沒有任何消防設施的情況下,私自倒灌液化氣,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
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儲存銷售點進行了查封,同時依法扣押了73個液化氣瓶,其中過期空瓶15個、未過期空瓶18個、過期有氣瓶16個、未過期有氣瓶24個。執法人員調來危險品運輸專用車進行轉運,切實確保運輸安全。
經過現場檢查,該處液化氣銷售點違法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目前,該案件移交相關部門立案辦理。
?安全提示:
廣東消防介紹,一個家用煤氣罐一般是15公斤裝,爆炸時相當于150公斤TNT炸藥的威力,足以炸毀兩層樓房,爆炸后會產生巨大沖擊波,周圍建筑都有可能受其影響。
因此,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民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必須與居民場所保持安全距離,且場所內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等相關規范要求,還須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廚房使用煤氣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粵消宣、茂消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邱偉榮 通訊員:粵消宣
視頻/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邱偉榮、張丹羊 通訊員:粵消宣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李琳
文章來源:大洋網